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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南州广播电视台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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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布丁

2023/5/8 20:36:38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2023年海南州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

(一)招聘岗位

公开考核招聘海南州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2名,其中:男播音主持、女播音主持各1名(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考核招聘面向全省范围进行,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青海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方式、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核聘用”方式,招聘程序按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制定的考核招聘实施方案执行。考生不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只参加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考核测评。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工作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3月6日9时—3月9日18时。

报名地点:海南州人事考试中心(州人社局二楼东侧)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由州人社局、州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并负责向考生做好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

(二)现场报名时,需向海南州人社局、州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交《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审核表》(附件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含二维码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3月6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在县级及以上电视台汉语播音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的提供与具体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报名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考生应聘资格。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进入考核测评的人员名单。

(三)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如无人报考,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调整岗位招聘计划,相关情况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五、考核测评对象

报考海南州广播电视台汉语播音主持岗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测评时间、内容和具体要求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另行通知。

六、体检、政审(考察)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政审(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在组织政审(考察)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

七、递补

体检及以后各环节中,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测评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测评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者,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九、回避制度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公开考核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的情形: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暂不提供毕业证书,但其所学专业要与毕业证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开具的学历、专业证明材料。

(三)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四)户籍、年龄等的时间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落户时间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应为1987年3月6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23年3月6日。

(五)学历认定。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现场资格审核时,所有考生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提前联系毕业院校解决或在“学信网”申请学历认证报告。结业生和肄业生不能视为合格学历。

(六)专业认定。《公告》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具体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版)》执行。

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及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专业,审核时可通过其所学主要课程来认定是否该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七)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八)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通知信息将通过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考生要随时登录网站关注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招聘规定环节的事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海南州人事考试中心0974-8513856

海南州广播电视台0974-8510098(8510359)

招聘监督电话:

州委组织部12380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4-8512774

 

中共海南州委组织部  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qhpta.com
cms/article_a3e351cae31f9f50b2560712bc5516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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